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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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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卫生部于2007年12月18日发布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并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分阶段强制执行。根据该规范的要求,食品企业需在中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上标示营养标签,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在营养成分表中,首先标示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4种核心营养素及其含量,还可以标示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糖、膳食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美国、欧盟及香港等地也有相应的要求。AOV食品药品事业部竭诚为您提供各营养成分检测服务并提供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相关规定的咨询服务。

能量和核心营养成分:

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

重要营养成分:

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糖、膳食纤维、钙和维生素A

其他维生素:

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维生素B1(硫胺素)、维生素B2(核黄素)、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抗坏血酸)、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生物素和胆碱

其他矿物质:

磷、钾、镁、铁、锌、碘、硒、铜、氟、铬、锰和钼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核心格式示例:

成分
每100克(g)或毫升(ml)或每份含
营养素参考值(NRV%)
能量
千焦(kJ)
%
蛋白质
克(g)
%
脂肪
克(g)
%
碳水化合物
克(g)
%

毫克(mg)
%